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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德州市民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章来源: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29日

 

 

 

一、政策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四十九条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在每年1月31日前向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交本行政机关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二、决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

三、出台目的

根据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总结2021年信息公开工作,向社会公布德州市民政局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接受群众监督,促进工作更好开展。

四、重要举措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总体情况。2021年,德州市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聚焦养老等民政重点领域,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科学规范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事项,加大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提升公开实效,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稳步提升。

具体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五个方面进行了详细总结。

第二部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用表格的形式,详细列出了市民政局主动公开的规章、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

第三部分: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用表格的形式,详细列出年内接收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第四部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用表格的形式,详细列出年内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第五部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一是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需进一步提升。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的融合创新发展不够,在线办理功能需要进一步优化。改进情况:一是加快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强化重点民生政策公开、解读、发布、互动一体推进,开展信息公开需求调查和社会评议,描绘设计不同类型的民政信息,开展分众推送。二是进一步创新公开服务。建立健全决策公开、公众参与等制度规定,打造公开清单、政务开放日等公开品牌;加强线下公开场所和公开渠道建设,增强信息化手段、互联网技术在群众办事服务中的广泛应用。

第六部分: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和负责信息公开的科室,地址、电话、邮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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