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支持引导大中专院校培养专业化、高水平养老服务技能人才,根据《德州市养老服务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和规定,现就申报2024年度院校设立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奖补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奖补对象
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设立养老服务相关专业,能够开展正常教学的高等院校、市级及以上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此次申报工作面向市属院校(含技工院校),省属院校奖补项目实施工作由省民政厅组织实施。已获得过院校设立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奖补的院校不再纳入奖补范围。
二、奖补条件
(一)连续招生两年以上且每年招收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学生不少于40人,能够开展正常教学活动。
(二)师资、实验实训设施符合有关主管部门设立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有关规定,有科学、规范、完整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有保障开设本专业可持续发展的规划和相关制度。
三、申报程序
(一)受理。相关院校向市民政局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每份纸质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交电子版):
1.院校设立养老服务相关专业省级奖补申请表2份(见附件)。
2.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设立养老专业招生文件复印件1份。
3.设立养老专业的师资基本信息表、实验实训(场所、仪器设备)设施一览表1份。
4.最近两个学年招录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学生花名册,教育部学信网、在籍专业学生验证材料1份。
(二)初审。市民政局组织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
(三)实地查看。提报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市民政局联合相关部门,对院校进行实地考察。
(四)评审。提报材料经核查合格后,市民政局委托第三方评审机构,通过资料审查、实地查看等方式对院校进行评审,形成评审报告,并提出补助建议。
(五)公示。对经研究审定后确定的拟奖补院校,在市民政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拨付奖补资金。
四、奖补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高等院校、市级及以上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每处分别给予100万元、8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五、申报时限
申报院校设立养老服务专业奖补的受理时限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1月15日。
联系电话:0534-2687207
邮箱:dzmzylfwk@dz.shandong.cn
联系地址:德州市德城区东风东路1566号新城综合楼1073房间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科
附件:院校设立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奖补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