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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津县:夯实民政统计基础,助力民政事业发展
文章来源:规划财务科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29日

民政统计工作是民政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宁津县民政局依托“山东省民政数据对接系统”和“民政事业统计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加强统计质量,夯实工作基础,保持统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为精准反映民政工作现状、科学编制民政规划和促进民政事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4年前三季度民政事业费累计支出11558.3万元,同比增长30.45%,其中社会福利支出3426万元,同比增长35.96%;社会救助支出7030万元,同比增长43.12%;民政管理事务支出1039.5万元,同比下降23.7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62.8万元,同比下降4.7%。

 

宁津县民政局用2023年与2024年第三季度民政统计数据进行对比,体现民政事业发展情况如下:

一、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完善。

充分发挥“民呼我应”5211365救助热线作用,建立健全“有呼必应”民政综合服务体系,持续加大困难群众救助力度,困难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保障城乡低保人员从2023年的4420人到2024年的6586人,同比增长为49%;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从2023年的每月714元提高到现在每月779元,增幅为9%。农村特困供养标准从每月938元提高到1013元,增幅 7%,切实兜住、兜准、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二、社会福利救助管理稳步推进。

基本民生保障的覆盖面不断扩大,建成24处关爱留守人员的“365暖留中心”,2024年为202名孤困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费339.7万元,一次性生活补贴14.2万元,为54名孤困儿童发放助学金22.2万元,为26名孤困儿童免费健康体检;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监护缺失困境儿童的救助工作经验做法被省委办公厅《今日信息(专报)》印发推广,并得到省委书记林武同志圈阅,省长周乃翔、副省长王桂英批示;聘请第三方在寒暑假开展关爱未保、护航未来系列活动。建立了农村留守老年人、妇女、儿童关爱服务制度,建成一处县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12处乡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配备811名村级儿童主任,构建起县乡村三级未成年人保护体系。2024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惠及残疾人增加到9350名。

三、基本养老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我县养老服务体系日趋健全,建成宁津县老年养护院;开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扶持养老助餐服务,发展政府扶得起、社区办得起、居民用得上、服务可持续的社区互助养老设施,形成布局完善、功能互补、统筹衔接的养老服务网络,并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精细化养老服务机构发展,打造“大救助+数字养老”宁津样板,满足老年人的不同层次的养老需求。

目前我县已有县乡级养老服务机构10个、村级养老服务设施37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5个,养老床位共2465张,其中护理型床位1637张,新建并运营“宁安养”助老幸福食堂示范点10处,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2处。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不断完善,惠及经济困难老年人增加到现在的2353人。

四、民政管理事务有序开展

目前,我县登记社会组织106家;设置及维护地名标牌311块,修改完善国家地名信息库(宁津部分)信息2989条,完成乡村主要无名道路命名525条;认定慈善组织6家,2024年慈善总会接受捐赠951.29万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制度更加完善,2024年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0人次;截至2024年县乡两级公益性公墓建成74处,穴位数11200个,成立宁津县民政局移风易俗宣讲团,到乡镇集市和村庄(社区)宣传移风易俗,倡导厚养薄葬以及对全县红白理事会进行培训,推动移风易俗改革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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