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市管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规范社会组织行为,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办法(试行)>的通知》(鲁民〔2017〕23号)规定,就2024年度市管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审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抽查审计时间
2024年4月-9月
二、抽查审计数量
本次抽查审计35家社会组织
三、抽查审计内容
查看2023年度社会组织工作报告书、会计报表以及相关账簿等;了解并评价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且有效执行;查看会计核算、财务管理、业务活动管理是否规范;核实是否存在违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间非盈利组织会计制度》及其他相关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如有必要,可以追溯以前年度。
四、抽查审计重点
(一)2023年度工作报告书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二)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检查内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检查登记事项变动情况;检查有关决策记录和财务资料;检查按照章程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检查公务员或退(离)休领导干部兼职及取酬情况;检查工作人员廉洁自律情况;检查是否开展盈利性活动、资产是否以借款、长期股权投资等形式被第三方长期占用以及现有净资产是否低于开办资金等情况。
(三)举办研讨会、论坛活动情况。检查举办研讨会、论坛的主题和内容是否符合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是否履行审批备案手续;社会组织是否存在利用党政机关名义举办或与党政机关联合举办的情况;是否存在擅自利用党政机关及管家工作人员名义进行活动宣传、印发刊物、举办网站等情况。
(四)开展评比表彰活动情况。是否存在未经批准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是否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或者变相收费等情况。
(五)其他需要检查的事项。
五、抽查审计方法
抽查审计工作由德州市民政局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承接。主要采取进驻现场、听取介绍、收集资料、查阅制度等方式,审验会计凭证和相关财务资料,盘点实物,函证其他单位或个人等方法进行审计。
六、抽查审计实施机构
山东瑞星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七、有关要求
对社会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是实施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措施。请各相关市管社会组织积极配合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工作,真实、客观、准确、完整地提供相关材料和数据,确保审计检查顺利开展,不得以任何形式阻碍或拒绝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抽查审计工作。社会组织不按规定配合抽查审计工作的,登记管理机关将依据《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2024年度市管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审计名单.docx